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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442J/2023-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3-24
名称: 全省首个!我市发布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地方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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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我市发布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2023-03-25  浏览次数:-

为提高我市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促进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3月22日,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市燃气协会编制的江门市地级市地方标准——《燃气经营和充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B 4407/T100-2023(下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该地方标准主要参考“江门市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千分制检查”标准制订,以利于燃气经营和充装单位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为广东省首个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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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规定了燃气经营和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考核的要求,检查标准涵盖了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管理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服务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消防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演练、电气防爆防雷和防静电情况、奖惩条件等10个方面共106项内容,总分1000分,每年由燃气主管部门组织燃气管理、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电气防爆、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成立检查组,按照《规范》要求对全市所有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分,总评分850分以上,900分以下的(不含900分),由属地主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组织预检,预检通过后向检查组申请复核验收。850分以下的企业(不含850分),由属地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视情况停业整顿。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以该地方标准为重要抓手,加强日常燃气安全督导检查,进一步促进燃气安全规范管理,确保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