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律法规对商业和娱乐活动噪声排放有何规定?
答: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推销商品、招揽顾客;不得在居住区和文教区使用广播喇叭叫买叫卖;在餐饮、娱乐活动中不得从事噪声超标、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的活动。
索引号: | 11440700MB2C90442J/2024-0014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名称: | 问:法律法规对商业和娱乐活动噪声排放有何规定?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
主题词: |
问:法律法规对商业和娱乐活动噪声排放有何规定?
答: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推销商品、招揽顾客;不得在居住区和文教区使用广播喇叭叫买叫卖;在餐饮、娱乐活动中不得从事噪声超标、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