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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442J/2024-0019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2-30
名称: 问:关于多种适用条件混合情形下,《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类、扬尘污染类)》(以下简称《基准》)的适用要求是什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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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多种适用条件混合情形下,《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类、扬尘污染类)》(以下简称《基准》)的适用要求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12-30  浏览次数:-

问:关于多种适用条件混合情形下,《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类、扬尘污染类)》(以下简称《基准》)的适用要求是什么?

答: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裁量阶次的适用条件裁量标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原则,执法人员应当选择罚款数额高的裁量阶次进行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