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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5114/2021-0024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6-02
名称: 关于下达2021年高校应征入伍服兵役相关资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江财教〔2021〕41号 发布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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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高校应征入伍服兵役相关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浏览次数:-

  

加 急

  江财教〔2021〕41号

  

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校应征入伍服兵役相关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79号),现由省财政下达2021年高校应征入伍服兵役相关资助资金共97,030元(科目、金额详见附件1、2、3),其中,市县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义务服兵役资助政策、在招士官资助政策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补充学费、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或给予学费资助,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各地要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周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知号)的要求,同步将本级对应安排的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把好直达资金支出关。严禁采取以技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的审核和报送工作。根据财政部文件和《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生资助系统数据信息是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的依据,各校错报、漏报、或未按规定时限确认相关资助数据,造成资助资金欠缺,由各地各校自行负责。

  四、各有关高校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各市区域绩效目标(附件4)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高校应征入伍服兵役相关资助资金情况表2.2021年退役士兵考入高校学费资助资金安排表

  3.广东省2021年直招士官资助资金安排表

  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

1.江财教[2021]41号附件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