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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5114/2024-0005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24
名称: 文本解读:关于明确《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资助计划实施方案>部分救助项目资助标准等问题》有效期的通知
文号: 江残联〔2024〕5号 JMBG2024003 发布日期: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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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关于明确《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资助计划实施方案>部分救助项目资助标准等问题》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

  文件:关于明确《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资助计划实施方案>部分救助项目资助标准等问题》有效期的通知

  图解:关于明确《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资助计划实施方案>部分救助项目资助标准等问题》有效期的通知



  一、文件背景

  为切实解决贫困精神残疾人及其家属反映的最迫切困难,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力度,于2015年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部分项目资助标准:

  1.重性精神病患者急性期住院治疗资助标准提高至每人6000元/年(上限)。

  2.对农村或边远地区服务对象提供居家服务时,各县(市、区)在购买服务时,可给予服务机构交通补贴。

  (二)调整市及区经费分担方式:

  由市与区共同分担,按照我市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执行。

  三、有效期限

  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

  咨询电话: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0750-395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