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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5114/2025-0008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6-12
名称: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江财社〔2025〕36号 发布日期: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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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9  浏览次数:-

  江财社〔2025〕36号

  

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108号),现安排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 15Z155080000004,具体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下的项级科目。

  二、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安排资金分配使用。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按照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你局于30天内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并制定下达项目明细绩效目标,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抄送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财政部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四、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

1.附件: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