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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4X8/2020-0027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0-10-16
名称: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路边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江发改价格〔2020〕448号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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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新会区路边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0-27  浏览次数:-

江门市新会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新会区路边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新智停〔2020〕1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和《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7〕1302号)的规定,结合市创文指挥部《关于印发<江门市探索不同地段停车设施采取差异化收费管理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江创文指挥部〔2019〕7号)的部署,经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新会区路边停车泊位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根据停车位周转率、路外停车场资源及停车供求状况等因素,划分为三个类别路段。一类路段为停车资源严重不足、停车需求远超大于供给的路段,以路段停车位日均周转率在6车次以上为标准;二类路段为停车资源存在缺口、整合资源的路段,以路段停车位日均周转率在3-6车次为标准;三类路段为停车位基本满足、供求相对平衡的区域,以路段停车位日均周转率在3车次以下为标准。

  已获批的新会路边停车泊位路段和以后新增的收费路段暂按三类路段标准收费。为保障停车需求的变化,各路段每年可结合江门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收集的车位周转率数据及其他方面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你司每年1月份将路段分类变化情况报送我局。

  二、新会区路边停车泊位收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三、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四、以上标准自11月1日起执行,你司必须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此复

  附件:新会区路边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新会区路边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时间

分类

首3小时

3小时后

24小时最高收费

一类路段

4元/小时

5元/小时

30元

二类路段

2元/小时

3元/小时

20元

三类路段

1元/小时

2元/小时

10元

备注:1、路边停车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0:00;

2、停车不超过15分钟(含)免费;

3、停车超过15分钟后,首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4、从第2小时起,每30分钟按小时标准折半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5、路边停车收费以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

6、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的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