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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4X8/2021-0012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5-12
名称: 关于广东宝索机械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冰蓄冷项目实行蓄冷电价的复函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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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宝索机械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冰蓄冷项目实行蓄冷电价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次数:-

广东宝索机械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广东宝索机械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冰蓄冷项目实行蓄冷电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蓄冷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5073号)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蓄冷项目认定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建设的中央空调冰蓄冷项目按蓄冷电价政策执行。请你公司尽快与供电部门联系,按照规定对该中央空调系统单独安装分时计量装置、由供电部门抄表计量。蓄冷电价从供电部门对该系统单独安装分时计量装置完成之日起执行。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