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救援支队:
送来《关于申请消防训练基地排水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函》(江消函〔2021〕5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江门消防训练基地各类训练设施完好,有效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履职能力,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批示精神,同意实施消防训练基地排水工程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106-440700-04-01-437125)。
二、项目建设内容:对现状生活区、办公区、训练区以及规划区复核并重新配套雨、污水管及供水管工程。雨水管长度为858米,污水管长度为2016米,给水管长度为2030米,电缆管长度为1320米,并配套雨水井及雨水口111座,污水检查井60座。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644.39万元,其中:设计费25.74万元,建安工程费525.56万元,监理费17.20万元,其他费75.89万元(其中:预备费30.69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它费用45.20万元)。
四、项目由市建管中心代建。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1-2022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一、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3日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消防训练基地排水工程项目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