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来《关于申请办理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立项及工程概算审核的函》(江心医〔2021〕1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门市2021年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同意实施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703-84-01-041283)。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筑总面积1150平方米,把内科楼9楼南侧普通病房改造为符合流程布局的儿科ICU重症监护病房。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486.1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296.68万元,安装工程费 130.47万元,设计费14.41万元,监理费10.15万元,其他费用 34.4万元(含预备费 15万元)。
四、建设年限:2021年。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项目代建单位: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概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二、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概算核定表
2.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
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
概算核定表
备注:费用明细以报来概算书为准。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