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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4X8/2021-0020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7-19
名称: 关于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概算的批复
文号: 江发改投审〔2021〕22号 发布日期: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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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概算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7-20  浏览次数:-

江门市中心医院:

  发来《关于申请办理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立项及工程概算审核的函》(江心医〔2021〕1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门市2021年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同意实施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703-84-01-041283)。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筑总面积1150平方米,把内科楼9楼南侧普通病房改造为符合流程布局的儿科ICU重症监护病房。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486.1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296.68万元,安装工程费 130.47万元,设计费14.41万元,监理费10.15万元,其他费用 34.4万元(含预备费 15万元)。

  四、建设年限:2021年。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项目代建单位: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概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二、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概算核定表

            2.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

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

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核定概算(万元)

建安工程费

427.15

1

建筑工程

296.68

2

安装工程

130.47

工程其他费用

43.96

1

设计费

14.41

2

监理费

10.15

3

其他费用

19.40

预备费

15.00

总投资

486.11

                                                        备注:费用明细以报来概算书为准。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科ICU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