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4X8/2021-0032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1 |
名称: | 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文号: | 江发改价格〔2021〕338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主题词: |
各市(区)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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