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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4X8/2022-0026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8-22
名称: 关于江门市蓬江区省实学校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江发改价格〔2022〕198号 发布日期: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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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蓬江区省实学校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8-22  浏览次数:-


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江门市蓬江区省实学校小学部申请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蓬江发改函〔2022〕29号)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规定,在进行学校办学成本测算、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学生家长代表意见等相关程序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就江门市蓬江区省实学校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学费包括学费、教科书费。对符合政策规定范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按财政补贴标准相应减收或退回费用。

  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的规定执行。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试行,试行期为两年。江门市蓬江区省实学校需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试行期满前六个月内重新向物价部门提交成本资料和定价申请。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