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江门供电局、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粤能安全[2023]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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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4X8/2023-0011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6 |
名称: | 转发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
主题词: |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江门供电局、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粤能安全[2023]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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