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采购市级政府储备冻猪肉协议储备企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公平、公正、公开、就近、自愿、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采购随时配合调度、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信有社会担当的冻猪肉协议储备企业2家(分别协议储备100吨)。
二、协议储备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三)在江门市范围内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自有或租赁冷库,租赁库有效租期不得短于承储期。
(四)具有冻猪肉及分割肉产品的购销网络以及与储备任务相匹配的应急投放能力,能够承担确保冻猪肉储备安全的责任。签订协议起10天内能完成冻猪肉入库工作。
(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协议储备企业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门市市级政府储备冻猪肉承储申报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财务、生产经营、仓储设施、购销网络、投放能力、信用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2024年度财务报表(需盖单位公章)。
(六)承诺书。
四、承储数量、品种、费用补贴、期限
(一)数量。2家,分别协议储备100吨。
(二)品种。Ⅰ至Ⅳ号冻猪肉,储备冻猪肉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入库前应当经法定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才能作为市级储备冻猪肉储存。
(三)补贴费用。冻猪肉储备补贴标准为包干定额不高于3500元/吨每年,支付方式按承储协议约定。
(四)储备期限。1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五、采购程序
(一)报名:企业自愿报名。
(二)评审:市发展改革局组织采购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的资质、仓储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协议储备企业,同等条件下价低者得。
(三)公示:市发展改革局在局网站公示协议储备企业,接受监督及反馈意见。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公布:公示结束后,市发展改革局公布协议储备企业名单。
(五)签订协议。市发展改革局与企业签订协议。
六、具体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要真实、准确及完整。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收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7:00,申报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达市发展改革局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7630;
联系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8号楼。
附件:1.江门市市级政府储备冻猪肉承储申报表
2.承诺书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江门市市级政府储备冻猪肉承储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2
承诺书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我公司承诺,企业近三年诚信经营,无重大违法失信情况。提交的冻猪肉协议储备企业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材料,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