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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845/2011-01154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1-03-31
名称: 江门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03-31
主题词: 市公安局 201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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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31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等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江门市公安局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将《条例》转发至市局各科所队和各县(市)公安局、市局直属分局学习贯彻,并根据《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导各单位和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同时编制江门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还在国际互联网上开通“平安江门网”,充分发挥网络宣传平台作用,有力推动公安政务公开的发展;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与各新闻媒体沟通联系,主动公开公安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安江门网、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公安信息。   (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江门市公安局在“江门党政信息网”、“平安南粤网”等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条,其中,招警信息公告1条,办事指南101条,表格下载77条。   (二)“平安江门网”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通过“平安江门网”共发布信息3280条,其中,警事要闻1780条,治安动态1114条,警方提示78条,便民服务173条,警营风采86条,法律法规19条,政策规定25条,五邑警视视频栏目5期。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等新闻发布会10场次,及时发布官方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安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其它渠道公开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积极联系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提供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以新闻通稿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大大增强了公安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主导性,全年共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02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政务公开载体的作用和形式有待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2、改进措施: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不断加强学习,积累经验,通过执法公开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   2011年,江门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贯彻执行《江门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及时在江门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向社会各界传达最新的方针政策。   2、推行“阳光警务”工作机制,将执法和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江门市公安局将最大限度的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现代载体,把公安机关的执法和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等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江门市公安局201011日至12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将《条例》转发至市局各科所队和各县(市)公安局、市局直属分局学习贯彻,并根据《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导各单位和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同时编制江门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还在国际互联网上开通平安江门网,充分发挥网络宣传平台作用,有力推动公安政务公开的发展;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与各新闻媒体沟通联系,主动公开公安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安江门网、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公安信息。
  (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江门市公安局在江门党政信息网平安南粤网等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条,其中,招警信息公告1条,办事指南101条,表格下载77条。
  (二)平安江门网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通过平安江门网共发布信息3280条,其中,警事要闻1780条,治安动态1114条,警方提示78条,便民服务173条,警营风采86条,法律法规19条,政策规定25条,五邑警视视频栏目5期。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等新闻发布会10场次,及时发布官方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安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其它渠道公开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积极联系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提供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以新闻通稿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大大增强了公安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主导性,全年共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02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政务公开载体的作用和形式有待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2、改进措施: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不断加强学习,积累经验,通过执法公开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
  2011年,江门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贯彻执行《江门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及时在江门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向社会各界传达最新的方针政策。
  2、推行阳光警务工作机制,将执法和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江门市公安局将最大限度的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现代载体,把公安机关的执法和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和群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