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等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江门市公安局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将《条例》转发至市局各科所队和各县(市)公安局、市局直属分局学习贯彻,并根据《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导各单位和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同时编制江门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还在国际互联网上开通“平安江门网”,充分发挥网络宣传平台作用,有力推动公安政务公开的发展;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与各新闻媒体沟通联系,主动公开公安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安江门网、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公安信息。
(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江门市公安局在“江门党政信息网”、“平安南粤网”等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条,其中,招警信息公告1条,办事指南101条,表格下载77条。
(二)“平安江门网”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通过“平安江门网”共发布信息3280条,其中,警事要闻1780条,治安动态1114条,警方提示78条,便民服务173条,警营风采86条,法律法规19条,政策规定25条,五邑警视视频栏目5期。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等新闻发布会10场次,及时发布官方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安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其它渠道公开信息情况。2010年,江门市公安局积极联系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提供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以新闻通稿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大大增强了公安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主导性,全年共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02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政务公开载体的作用和形式有待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2、改进措施: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不断加强学习,积累经验,通过执法公开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
2011年,江门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贯彻执行《江门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及时在江门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向社会各界传达最新的方针政策。
2、推行“阳光警务”工作机制,将执法和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江门市公安局将最大限度的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现代载体,把公安机关的执法和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和群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