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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0-0010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7-22
名称: 交警、城管部门联合执法整治城区占用公共停车位乱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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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城管部门联合执法整治城区占用公共停车位乱象

发布日期:2020-07-23  浏览次数:-

  今年是恩平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冲刺之年。为了整治城区占用公共停车位乱象,维护城市良好交通秩序,7月14日上午,恩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法行为16宗,查扣车辆9辆,收缴占用停车位的物品一批。

  当天上午,联合执法队伍先后前往恩平市城区锦江市场、飞鹅塘市场等区域,对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按照划定的停车位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整治。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有关商家进行劝说警告,呼吁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文明出行,共创广东省文明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99条规定,故意损毁、占用、移动、涂改交通标志或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恩平交警提醒,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是一种把个人利益建立在牺牲大众利益基础上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容易造成停车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等危害。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