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至8月,江门市公安局杜阮派出所接到数名群众的报案称,他们都在相同的时间段遇上了“离奇”的交通事故,事后觉得有蹊跷,怀疑被对方设计诈骗,遂向警方报案。
接报后,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经查,民警发现报案人碰上的都是同一品牌、型号的黑色小汽车,以及外貌特征相似的两名男子,因此民警判断此系列“交通事故”很有可能是对方预设的“碰瓷”骗局。随后,民警加紧追查,迅速锁定两名嫌疑男子的身份信息以及所在位置。9月17日,民警兵分两路,赶赴广东清远市、深圳市,将两名嫌疑人董某、苏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董某、苏某对其以“故意制造刮擦交通事故”的手法,多次进行“碰瓷”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他们通常在凌晨从别地驾车窜至江门,尾随从蔬菜批发市场出来的无牌拉货三轮车,趁三轮车转弯时或者掉头时,故意将汽车的左侧撞上三轮车,制造“交通事故”,苏某便下车查看并谎称要报警处理,三轮车驾驶员因车辆无牌而理亏,被迫私了,以现金或手机支付的方式转账给董某。另经查,短短两个月内,董某、苏某在江门、中山、东莞等地,以同样的“碰瓷”手法实施诈骗共23次,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