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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1-0017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08-11
名称: 【我为群众办实事】江门鹤山警方远赴福建抓获一名拖欠172万赔偿的“老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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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江门鹤山警方远赴福建抓获一名拖欠172万赔偿的“老赖”

发布日期:2021-08-11  浏览次数:-

  2021年1月22日,鹤山市人民法院向鹤山市公安局移送一宗关于鹤山市宅梧镇某木材厂负责人林某(男,35岁,福建省漳州市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案件。鹤山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加强案件证据收集,并将林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7月26日,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强化研判分析,主动出击,在福建警方的协助下,宅梧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某出租屋内将匿藏在此处的林某抓获。

  事主周某在鹤山市宅梧镇某木材厂工作期间受伤,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经鹤山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林某应承担70%的责任,并赔偿142万余元给原告周某。但林某却故意不履行判决,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支付赔偿款,并私下变卖其名下的财产。法院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林某,但林某仍不执行法院判决,铁了心成为一名“老赖”,逃离本地。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