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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4-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1-31
名称: 鹤山一男子传播火灾谣言,行拘!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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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一男子传播火灾谣言,行拘!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

  近日,鹤山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故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案件,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近日,鹤山网警、桃源派出所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发布短视频,视频内容为拍摄一起火地点,现场浓烟滚滚,视频中解说道:“某某饭店发生大火灾,9死20伤!”该视频迅速引起网民关注,被多名不明真相的群众转发,影响较为恶劣。

  公安机关迅速核查,经核实,此信息为谣言。当晚,涉嫌发布不实信息的李某某(男,37岁,鹤山人)被传唤至桃源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查,发布人李某某为博人眼球、引发关注,在微信群发布其编造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鹤山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并责令其将相关谣言视频删除。

  据了解,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今年以来,江门、鹤山公安机关快速响应,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莫因贪图流量,或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对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