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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70075924078XP/2021-0024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1-11-19
名称: 问:中标人是否可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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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标人是否可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发布日期:2021-11-19  浏览次数:-

答: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 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转包: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