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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7338818R/2020-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02-28
名称: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园区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文号: 便函2020258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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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园区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8  浏览次数:-

各核心园区管委会、各省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园区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2020〕29号)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园区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落实执行。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区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序推动园区企业复工达产加快发展,保持园区经济平稳运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园区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园区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落实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耐心指导园区企业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为园区企业提供必要的生产保障和防疫保障,推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达产。

  三、及时反映反馈复工复产相关情况。为统筹做好全市园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各园区管委会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午4点前将园区当日复工企业数量、复工企业名单、复工人数等情况按要求上报报送我局,如有发现确诊病例或其他突发状况在按规定处置的同时抄报我局须第一时间上报。园区复工情况报送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2月28日下班前报送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8日

  (联系人:蔡琳俐,电话:3279855;信息报送联系人:杨惠娜,电话:3279867)


附件:

1.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园区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