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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7338818R/2020-0035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09-24
名称: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0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文号: 江工信技改〔2020〕29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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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0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5  浏览次数:-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0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910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平台摸查和推荐。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附件2)要求,原则上工信部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服务平台的申报工作,未来将对列入名录的服务平台予以扶持。请各市(区)结合属地工信、科技等创新平台情况,认真摸查,发动符合条件的平台申报。建议各市(区)推荐平台数量不超过1个。

  二、做好政策要点宣贯。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对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名录的服务平台,每三年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平台将移出名录并公告。请各市(区)做好政策宣贯,把上述要点精准传达到位,明确平台相关义务,以便后续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做好初审工作。该政策涉及国家级称号和扶持。对意向申报的服务平台,各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照《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附件3),切实做好初审工作,择优推荐。推荐平台的申报资料经局党组审议同意后,在10月13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越超,电话:3279815)


附件:

1.附件1:粤工信创新函[2020]91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0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pdf

2.附件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doc

3.附件3: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doc

4.附件4: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