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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7338818R/2025-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2-14
名称: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江工信中小函〔2025〕3 号 发布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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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52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包括外省迁移过来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复核)的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目前为公示对象)、2022年认定的到期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称合规经营);

  (三)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到期复核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预申报的企业需按附件要求,提供纸质的新申报或复核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审计报告暂以会计报表替代);

  (二)请筛选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初审严格把关、积极推荐申报;

  (三)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314日前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企业需加盖公章)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相关资料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214

  (联系人:林社锡,电话:3279860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相关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