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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7338818R/2025-0017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5-19
名称: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江工信中小函〔2025〕32 号 发布日期: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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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1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营业收入限额。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二)发明专利要求。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

  (三)主营业务增长要求。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四)审计报告要求。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务必请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五)申请表中新增内容。利润总额、产品销售成本、期末净资产。

  二、填报工作及时间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线下报送以企业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要进行广泛发动、积极推荐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申报;同时务必通知到每家2022年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给出复核意见,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要严格把关,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加大审核力度,提升推荐质量。

  四、推荐时间

  1.请各县(市、区)于2025年6月5日前收集汇总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包括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佐证材料合订本(包括申请书、推荐汇总表、佐证材料),各一式两份以及合订本材料的电子版报送给我局。

  2.请各县(市、区)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报送给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融资函〔2025〕16号)

        2.相关附件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林社锡,联系电话:3279860)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