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自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2025〕2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工业机器人企业按自愿申请的原则,如实填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按照《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有关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自查自评报告进行初审,并于6月24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PDF电子版光盘1份)和推荐汇总表、自查自评报告行文报送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自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2025〕24号)
2.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
3.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雷路华,电话:3279773)
附件:
1.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自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2025〕2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