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5〕28号)要求,为做好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属地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的项目,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版申报书3份、推荐汇总表报送我局(装备工业科)。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第251号公告(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5/art_962c2fec71fa4f84ab75129acc43a6cc.html)
三、《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网址: (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5/art_3033120c7e8d4e4aba0bf76b44bcc645.html)
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可在平台(https://www.c3mep.cn/home)中“企业自诊断”模块开展自评估并导出评估结果。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5〕28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4日
(联系人:苏珊珊,电话:3279889)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