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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7657297845/2025-0006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6-05
名称: 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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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5  浏览次数:-

一、公司简介

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始20226公司目前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等综合性环保项目。

二、岗位介绍

(一)出纳1名)

1.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要求,开展费用报销及现金收付工作发放工资奖金收取租金、押金、业务收入等,做好登记入账工作;

2)负责银行相关业务,包括提交融资借款相关手续,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定期核对银行账单,办理账户年检等;

3)根据已办理的现金收付、银行收付单据登记现金银行存货日记账,并原始单据及时移交会计核算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4)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提取、送存、保管现金,定期盘点现金,保证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5)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实行定期的银行企业存款账户对账,编制余额调节表,动态监控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提供动态资金信息,确保公司流动资金安全有效调度;

6)保管空白支票和财务印鉴,按规定程序使用票据和印鉴,做好票据的签发、注销登记工作;

7)负责岗位相关的原始资料保管、电子资料备份工作,完成会计档案的年度移交,配合公司完成财务审计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及上级管理机构财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专业,同时须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财会相关工作经验,有国企工作经验优先;

4)熟悉会计准则、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税法和税收政策、电力行业财务相关知识和企业会计工作流程,熟练使用金蝶、用友等大型财务系统软件,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团队精神、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

3.福利待遇

1月薪4000-4500元;

2缴纳五险一金;

3依法享受年休假、婚丧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假期。

(二)文书岗(1名)

1.岗位职责

1)起草公司文件、报告、总结汇报、领导讲话稿、内外部宣传报道等文字资料;

2)审核各部门发文及宣传报告等文字资料,收集、编写、上报公司所需其他内外部信息;

3)协助领导安排对外接待工作,处理危机公关事务工作,与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媒体单位等沟通联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学类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2年以上文书相关工作经验,有国企工作经验优先;

4)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使用技能、信息收集整理技能和公文写作技能;

5)了解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计划能力、表达能力和保密意识。

3.福利待遇

1)月薪4000-4500元;

2)缴纳五险一金;

3)依法享受年休假、婚丧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假期。

报名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完全符合岗位的报名条件。如有亲属在江门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工作的,报名时应如实告知,并填报在“江门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近亲属任职情况”相关事项栏内。对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610

(二)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登录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系统http://jmrc.ikaowu.com/,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及要求进行填报资料。

(三)应聘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

2.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联系电话:0750-3410132谢先生

岗位咨询联系电话:0750-3286399上官小姐

(五)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44号之一人力资源部

五、录用方式

(一)公司在报名截止之日起15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复审符合条件者安排参加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人员不再通知。

(二)拟录用人员需参加入职前体检,体检合格后录用,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三)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各方面表现良好,经试用期评定结果为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录用。

六、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在报名、测试、体检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被列为失信对象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均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