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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626A/2022-0032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12-02
名称: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文号: 江交基建〔2022〕197号 发布日期: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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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次数:-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审批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改扩建工程(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请示》(鹤交字〔2022〕158号)及相关资料等收悉。

  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建设规模调整的批复》(江发改投审〔2022〕33号)和《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江交基建〔2022〕195号),经研究,对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

  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路线全长22.132km,其中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K40+850~K50+836.170)路线全长9.989km(K40+850~K41+000段150m为与先行段搭接长度),设大、中桥67.2m/2座,新建或改造涵洞22道,平面交叉10处,立体交叉1处。

  (二)技术标准

  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六车道,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设计速度:80km/h;

  2.路基宽度:31.0m、36.8m(其中三次下穿江鹤高速、莱苏1、2号桥路段采用36.8m);

  3.桥涵设计荷载:新建桥涵公路-I级,旧桥维持原荷载等级;

  4.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及路基 1/100;

  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等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二、路线

  (一)路线走向

  本项目起点位于省道S270与双和公路T型平交处,改造起点桩号K30+500,路线向东沿现状省道S270布线,经鹤城镇后,与国道G325相交(设置小官田互通立交),继续向东上跨佛开高速,与县道X561相交,3次下穿江鹤高速后,从K50+200处开始改线,终点设菱形立交接入迎宾西路,终点桩号K52+632.061。其中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K40+850~K50+836.170)起点顺接先行段终点,终点位于鹤山市与蓬江区交界处。

  经审查,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二)路线设计

  原则同意路线平纵设计。

  三、路基及排水

  (一)原则同意一般路段路基横断面设计。路基宽度31m和36.8 m。

  31m路基横断面布置如下:3m中间带(含左侧路缘带2×0.5m)+2×11.0m行车道+2×2.5m硬路肩(含右侧路缘带0.5m)+2×0.5m土路肩;

  36.8 m路基横断面布置如下:3m中间带(含左侧路缘带2×0.5m)+2×11.5m行车道(含右侧路缘带0.5m)+2×1.4m侧分带+2×3.5m非机动车道+2×0.5m土路肩。

  路基宽度和横断面布置与《建设规模调整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路基宽度31.0、36.8m(三处下穿江鹤高速和莱苏1、2号桥路段采用36.8m)一致。

  (二)原则同意一般路基设计。

  (三)原则同意软基处理方案。

  (四)原则同意防护、排水设计,施工图修编设计时应加强落实绿色生态理念,减少圬工防护,优化排水设施断面型式及尺寸,完善综合排水设计。

  四、路面

  原则同意旧路病害处治及拼宽处治设计,同意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一)路基段路面结构

  上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GAC-16C;

  中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GAC-20C;

  下面层: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GAC-25;

  封层:热沥青+瓜米石;

  基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18cm4.5%水泥稳定碎石;

  底基层:20cm3.5%水泥稳定碎石;

  功能层:15cm未筛分碎石(中湿、潮湿段增设);

  路面总厚度:74(89)cm。

  (二)桥面铺装

  上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GAC-16C;

  下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GAC-20C;

  防水粘结层:改性乳化沥青+改性热沥青+瓜米石。

  五、桥梁、涵洞

  (一)原则同意莱苏1、2号中桥拆除重建设计;

  (二)原则同意沿线涵洞施工图设计。

  六、路线交叉

  原则同意沿线平面交叉施工图设计。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图设计。

  八、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由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审查后另行批复。

  九、其他

  (一)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要深化细化现场文明施工、环保施工、耕植土集中回收利用方案,强化施工过程管理。较大面积的耕植表土应集中合理堆放,用于边坡或中央分隔带植草(树)或结合取弃土场再造耕地,在设计中应明确集中堆放场地及防止水土流失的临时防护措施等。规范取弃土场的开挖和填筑,做好有关防护和排水、绿化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防止水土流失,保证边坡稳固安全。对临时占用的耕地等应按规定在完工后及时复垦。

  (二)工程实施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规定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除紧急抢险工程或特殊规定外)。

  (三)应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和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并适时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如遇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应做好预防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抄送: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