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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626A/2025-0016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5-19
名称: 重拳出击!专项整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5-2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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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专项整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

发布日期:2025-05-23  浏览次数:-

  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3月13日起,我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采取“白+黑”模式,加强对高速口、主干道、市际交汇点、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执法巡查,利用科技手段,严查6座以上面包车及大中型普通客车,重拳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


3月13日至5月15日

全市共出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2876人次

检查车辆2832车次

依法查处非法营运案件89宗

以坚实举措筑牢道路客运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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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联合精准布控

保持路面执法严管态势

  3月25日,开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根据布控线索在开平市开平大道路段开展检查,发现罗某驾驶粤T79***中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经查,该车核载18人,罗某从开平市搭载9名乘客前往广州白云机场,并与乘客约定于3月30日从广州白云机场返回开平市。该车次车费单程合计900元,双程合计1800元,由罗某收取(尚未收取)。罗某现场不能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开平市交通运输局对罗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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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跨省市运行车辆

大力打击长途非法营运行为

  3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交警在蓬江区胜利北路凤溪侨岗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发现黎某驾驶桂RMY***小型普通客车搭载3名乘客。经查,该车核载9人,行驶证登记人为黎某。黎某从贵州省思南县等地搭载3名乘客前往江门市、中山市等地,抵达后将向每名乘客收取车费400元。黎某现场不能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进一步调查,黎某曾于2月8日驾驶该车从事非法营运被怀集县交通运输局处罚1万元。鉴于当事人已因从事非法营运第二次被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对黎某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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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非法营运车辆安全无保障,出行切勿乘坐没有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车辆。请通过各大客运站、官方平台等正规渠道购买车票,上车前可在“广东交通”公众号、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等核对车辆营运资质。如发现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28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