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安保〔2020〕19号
关于开展2020年国庆中秋节假前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文件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工委保〔2018〕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20〕3号)要求,全面执行《江门市教育局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今年国庆中秋假期即将到来,特布置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学校安全检查工作。请各市(区)教育局参照市直学校安全检查方式组织开展本市(区)学校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检查安排及要求
(一)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假期前。
(二)检查小组:以局机关各科室为单位成立检查小组。
(三)检查对象及主要专项:开展对市直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国庆中秋节前安全工作以及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检查组按检查安排表(见附件1)进行。
2.检查组按检查内容督促学校全面查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进行现场指导,限期整改。对一时确实处理不了的,要责成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安全。
3.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将填写好的学校安全大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检查表(附件3)以及有关情况交局安保科汇总。
二、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我市各地和各校实际情况,检查重点内容清单如下:
(一)落实责任书情况。检查各地各校是否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20〕3号)制定各地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是否制定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确保校园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系列方案及文件,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是否按照省教育厅“四精准”、“六分”、“一独立”的原则,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校一案”的要求,每间学校制定具体的开学工作方案。是否坚持每日摸排情况和执行日报制度。是否坚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严格管理校园出入。是否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内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地各学校是否坚决做到“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三)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级各类学校按属地消防部门要求制定实施本单位综合治理方案。是否针对学校高层建筑、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四)落实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压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评价考核。是否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是否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充分运用“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线上巡查,同时做好食品安全开学检查、飞行检查等,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升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五)落实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健全和落实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强化和压实各级主体责任。是否完善和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突出安全检查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实验室安全应急及预案演练、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设和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严格落实问责追责机制,严防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是否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监控预警系统,促进信息系统与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落实校园防台风防暴雨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是否按照完成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是否重点对校园学生宿舍、图书馆、饭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校园校舍门窗、建筑工地、广告标语牌、实验室、供水供电供气设备设施等重要部位开展排查、加固,及时排除隐患。是否以最高标准做好防御措施和防灾物资储备。是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风险排查和评估,有地质灾害安全风险的学校,是否排除隐患。
(七)落实防溺水工作情况。是否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十一项必须”要求,持续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是否强化监管巡查,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各级综治网格,加强对山塘、水库、江河湖海等事故易发场所的巡查,强化房屋市政工地建筑深坑、水利设施、涉水旅游景区、游泳场馆的管理,开展巡查检查,完善各类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强化安全防护。是否加强灾害预警预报,加强涉水旅游安全预警预报,及时发布信息,加强对学生涉水活动的规范和引导,遇到恶劣天气坚决不允许开展学生涉水活动。是否强化家校协同,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是否建立由教育、政法、公安、应急、水利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团委等团体组成的预防学生溺水问题工作协调机制。
(八)落实防交通事故工作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是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是否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是否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是否排查治理校车运行隐患,建立教育、公安交通联合排查风险隐患机制,全面排查校车运行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分工落实整改,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
(九)落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情况。学校是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实行“双审批制度”,加强校园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学生社团活动等管理和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研判和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学校政治安全稳定。
三、开展自查自纠
各校要对照督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时应做到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真实情况,要立行立改、全面消除问题隐患。各校如遇到问题和困难,且问题和困难确实不在本单位能力范围之内的,应及时、主动向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争取支持,早日解决。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以及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充分认清防御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从最不利形势考虑,克服麻痹思想,做足最充分准备,采取最有力措施,做细做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各学校要密切关注突发情况预警,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校园重大安全信息和事故情况。
附件:1.江门市2020年国庆中秋节前学校安全检查安排表
2.江门市2020年国庆中秋节前学校安全检查记录表
3.2020年国庆中秋节期前学校安全检查表
江门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2日
(联系人:郭公平,钟健华,电话:3503976,3534321,邮箱:jmanquan@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安保处、市安委会、市消安委、市道安办。
附件1
江门市2020年国庆中秋节前学校安全检查安排表
附件2
江门市2020年国庆中秋节前学校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签名: 受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