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749B/2023-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1-31
名称: 关于同意鹤山市文德学校变更办学层次的复函
文号: ​江教复函〔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2-0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同意鹤山市文德学校变更办学层次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2-03  浏览次数:-

江教复函〔2023〕3号

关于同意鹤山市文德学校变更办学层次的复函

鹤山市教育局:

  《关于鹤山市文德学校变更办学层次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局变更筹设事项申请。请你局对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方案》和完全中学的办学条件等相关要求,指导鹤山市文德学校做好校园校舍、设施设备等筹建工作,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此复。

江门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1日        

(联系人:谭凤珊,联系电话:350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