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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74X/2025-0018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5-08-19
名称: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6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的通知
文号: 江科〔2025〕151号 发布日期: 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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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6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0  浏览次数:-

江科〔2025〕151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储备,引导各类创新资源下沉县镇村,现组织开展江门市2026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江门市2026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征集是事前储备环节,由各项目申请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向进行申请,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完成征集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科研或经营情况良好,具备项目开展所需的科研设备和固定场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配套资金保障。申报单位、申报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情形,不存在科研项目严重失信行为。鼓励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

  (二)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相关领域。本批次重点征集一批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类型科技项目,推动我市科技赋能“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落地,引导创新要素向县镇村加速流动,项目成果需在江门市内各县镇村应用转化。项目起始时间应为2026年1月1日以后。

  (三)每项项目申请财政经费不超过40万元,已获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申报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匹配必要的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不少于申请财政经费额度,并作为立项资助的考量指标。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得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财政资金份额,市外企业不参与分配财政资金。

  (四)项目征集须按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项目简介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提交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必要佐证材料,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须包括明确的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等。

  (2)项目简介。

  (3)项目可行性报告。

  (4)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证照。

  (5)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6)有参与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参与各方的项目合作协议。

  (7)其他能佐证支撑项目开展基础条件、前期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四、征集程序

  (一)本次项目征集采用线下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好项目申报书,并准备项目简介、可行性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将申报书及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完成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推荐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各推荐单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和项目推荐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征集时间

  各申报单位需于9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市科技局邮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5日。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陈威,8228143

  业务邮箱:kjjcxfzk@jiangmen.gov.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社会发展科技科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

  2.项目简介(模板)

  3.项目推荐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1.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2.附件2:项目简介(模板).doc

3.附件3:项目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