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校开办资金由贰仟壹佰万元变更为贰仟玖佰万元。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79XE/2020-0031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8 |
名称: | 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的批复 | ||
文号: | 江民社管函〔2020〕145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主题词: |
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校开办资金由贰仟壹佰万元变更为贰仟玖佰万元。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