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政局需制作《市社会组织党委党建微视频》,现就相关制作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制作承办商申请参与报价。
一、项目内容
市社会组织党委党建微视频,以展现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委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带领全市性社会组织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
二、项目要求
1.片长3分钟,1080P以上高清画质,输出MPG或以H264编码器编码的MP4格式,完整著作权;
2.制作数量:1条;
3.完成时限:6月8日前;
4.视频内容:对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委党建举措和工作成绩进行梳理及设计,通过展现近年来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在参与脱贫攻坚、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支援抗疫防控等情景,突出市社会组织党委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作品要求主题清晰,以情感动人,表现生动,并适宜在主流媒体和公众号中进行宣传播放;
5.视频成果素材版权全部归采购人所有,项目所有拍摄素材、视频成果素材、高清视频和源码文件各三份供采购人备存。
三、报价人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曾承接相关项目制作的报价人,将优先考虑。
四、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3.5万元。
五、报价资料要求
(一)项目总报价(含策划、脚本设计、图片处理、拍摄、视频制作、音乐制作、动画制作、后期处理等各项明细报价)。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登记证照副本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四)报价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五)宣传片拍摄的创意简要方案(包含基本风格、主要内容、主题口号等)、策划安排和拍摄进度表。
六、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拒绝接收报价材料。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江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李铭华,联系电话:3503853。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1年5月24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无效。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