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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79XE/2024-0027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8-23
名称: 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项目的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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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3  浏览次数:-


  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事项

  面向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及有相关培训需求的个人开展公益性技能培训。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组织开展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的工作要求,更好地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及有相关培训需求的个人开展公益性技能培训,以此增强家庭照护失能老年人的能力,提升失能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降低家庭照顾者照护压力。

  (二)项目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布居家养老照护等4个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02号)中“居家养老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老年人失智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结合家庭照顾者最实际的照护能力学习需求,由第三方机构制定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课程,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到县(市、区)开展技能培训和理论教学,并制作教学视频和教材,教学视频以技能实训操作为主。具体包括:

  1.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大纲。培训方案和培训大纲需报江门市民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 制作培训教材,开展线下培训。每个县(市、区)线下培训总课时不少于3小时,总场次不少于2场次,培训对象原则上每场不少于30人,培训报名由县(市、区)民政局和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培训场地可由县(市、区)民政局安排;培训宣传及培训实施所需物料、培训所需设施设备和培训教材等均由第三方机构负责。非特殊情况,应于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线下培训。

  3. 线下培训的师资配置、硬件配套等参照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民政局《转发关于发布居家养老照护等4个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补充通知》(江人社函〔2022〕39号)中《〈居家养老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师资配置、硬件配套、推荐教材参考》或《〈老年人失智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师资配置、硬件配套、推荐教材参考》执行。

  4. 制作教学视频,非特殊情况,应于2024年11月20日前交付给江门市民政局用于社会面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线上培训),视频总时长不少于3小时,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版权归江门市民政局所有。

  5. 2024年11月30日前向江门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就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培训工作提出书面建议报告。

  6. 线下培训需开展满意度回访,受访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四、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价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置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按询价人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询价人同意;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

  (五)有承接县级以上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等相关经验的报价人可优先考虑。

  (六)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询价公告资格要求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验介绍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整)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10万元(拾万元整),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江门市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需密封,否则询价人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750-3503134。

  七、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4年8月28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

  1. 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和商务响应性

评分

价格合理性

评分

权重

90%

10%

分值

90

10

  2. 评分标准如下:

类别

序号

评估项目

评估因素及内容

分值

技术和商务响应性

1

报价人

相关资质

业务范围包括培训等相关内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10

2

相关经验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经历(相同项目指失能照护技能培训,类似项目指养老护理培训、居家养老照护培训等)。每具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报价单位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0

3

项目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培训理念、培训方式等),内容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0-15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5-9分;其余得0-4分。

15

4

进度保证措施

对项目工作进度、时间安排、服务流程等进行详细安排,内容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的得8-10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4-7分;其余得0-3分。

10

5

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的得8-10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4-7分;其余得0-3分。

10

6

师资情况

参照江人社函〔2022〕39号中《〈居家养老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师资配置、硬件配套、推荐教材参考》或《〈老年人失智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师资配置、硬件配套、推荐教材参考》,组建师资团队。师资团队符合师资配置建议的得8-10分;基本符合得4-7分;其余得0-3分。报价单位需提供师资人员的学位证书或技能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否则视为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

10

7

教学设备

参照江人社函〔2022〕39号中《〈居家养老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师资配置、硬件配套、推荐教材参考》或《〈老年人失智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师资配置、硬件配套、推荐教材参考》,以清单形式提供相关硬件清单(包括硬件图片),并承诺硬件清单真实性。硬件配套符合配置建议的得8-10分;基本符合得4-7分;其余得0-3分。

10

8

应急措施

对培训全程各个环节制定应急措施,内容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的得4-5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得1-3分;其余不得分。

5

价格

合理性

9

报价合理性

项目报价明细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得5分:

1. 报价符合本公告第五条要求;

2. 报价明细所列项目详实、具体;

3. 报价明细及总金额与项目执行方案工作量密切关联。

5

10

报价金额

得分计算方法:

1. 满分=报价最低金额;

2. 其他报价得分=(报价最低金额÷其他报价金额)*5分

5

合计

100



附件:

1.附件 参与询价文件格式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