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河源商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材料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常安路1-15号三楼”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23号东侧裙楼101室”。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6日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79XE/2025-0017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名称: | 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江门市河源商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 ||
文号: | 江民社管函〔2025〕79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主题词: |
江门市河源商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材料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常安路1-15号三楼”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23号东侧裙楼101室”。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