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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7321446327/2023-0016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4-03
名称: 渔船安全设备监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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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安全设备监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渔船安全设备监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4.8万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召集不少于100名渔船从业人员开展一期渔船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法律法规、防范商渔船碰撞、渔船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等教育,印发典型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开展船用安全设备演示互动。

  (二)基层安全监管员法规宣贯。召集不少于30名渔船检验和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一期渔船检验规则规范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贯活动。

  (三)对安全与通导设备掉线渔船船主进行培训。至少对30艘安全与通导设备掉线渔船的船主,就设备的维护、使用、确保上线监控系统接受安全监管等业务进行培训。

  四、服务期限

  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六、报价人需提交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好密封:

  1.单位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报价文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七、时间安排

  本项目自2023年4月3日起,在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项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7时30分,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3号4楼(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渔船渔港监督科)。

  项目评审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10时,评审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3号3楼会议室。

  八、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投标供应商需达3家及以上才能开展评审,综合考虑供应商的团队实力、项目经验等条件(详见技术评分表)。

  九、评审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将在江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十、联系事项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3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50-3276862

  十一、评分明细

  评审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报价材料进行打分,填写《技术评分表》,取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定得分。评分指标及权重如下: 



评分内容

评分指标

分值

团队实力

(20分)

1. 项目组织实施人员:

①8-10人,且项目负责人、物资协调、现场秩序管控、后勤保障等组织架构合理、分工明确的,得10分;

②7-8人,且项目负责人、物资协调、现场秩序管控、后勤保障等组织架构合理、分工明确的,得8分;

③5-6人,且项目负责人、物资协调、现场秩序管控、后勤保障等组织架构合理、分工明确的,得6分;

④5人以下,或组织架构不合理、分工不明确的,得0分;

2. 师资:

①供应商提供2名师资,且全部师资有上岗证或相关资格证的,得10分;

②供应商提供2名师资,只有1名师资有上岗证或相关资格证的,得5分;

③供应商提供的2名师资均没有上岗证或相关资格证或应商不能提供师资的,得0分。


项目经验

(20分)

1.每提供一份渔船安全监管服务相关业务合同得5分;

2.每提供一份其他行业安全监管服务相关业务合同得3分;

3.以上两项得分之和,最高为20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供应商不具备船用产品检修检测资质的不得分。


需求响应

(30分)

1.实施方案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得25分;

2.实施方案部分响应项目需求的,每减少一个项目扣10分,最低0分;

3.实施方案完全响应项目需求,且还有其他服务响应的,可适当给以加分,最高加5分。


项目方案

(10分)

1.实施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且基本可行的,得5分;

2.实施方案满足项目需求,针对各个课程项目需求都有具体的、科学合理的操作、实施流程的,得10分;

3.无实施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得0分。


价格部分

(20分)

在有效报价人的报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除以各有效供应商的报价乘以20分。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20。




                                                      备注:1.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权重表中所提及的相关证明资料以报价材料为准,如评审工作小组对相关

                                                                    文书存在质疑,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纸质文件(盖章)。


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