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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7321446327/2023-0047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8-08
名称: 关于2023年江门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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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江门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08  浏览次数:-

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11号)要求,我市印发了《江门市2023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我市从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养殖场(户)中随机抽取了20家进行监督抽检,其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7家,养殖场(户)3家,抽检范围涉及四市三区,抽检项目覆盖质量、营养、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等四个方面26项指标。抽检样品检测及复核检测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完成。
    二、监督抽检结果

  此次监督抽检共抽检各类商品饲料及自配料产品20批次,其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5%。其中配合饲料产品13批次、浓缩饲料1批次、混合型饲料添加剂1批次、单一饲料2批次,全部合格;自配料3批次,1批次不合格。2023年市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鹤山市古劳镇旺村长乐围养殖场,产品名称:大猪自配料,生产日期:20230423,不合格项目:铜。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落实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一是依法查处,及时整改。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鹤山市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本通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进行对照整改。有关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我局。

  二是举一反三,加大自配料监管力度。各县(市、区)务必提高对自配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落实养殖者作为自配料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自配料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科学用料水平,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宣传,强化指导。加强饲料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培训,重点是做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7号、《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等培训,指导生产企业、养殖者规范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监督其严格按照《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规定的适用范围和限量要求生产饲料。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