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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699781540H/2026-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3-04
名称: 江门市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宣传活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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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6-03-04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月24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江门健威广场开展主题为“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诚信宣传活动,以设置咨询摊位、向现场参加招聘会的企业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为企业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用工、诚信经营。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持续深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加大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力度,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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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现整理相关内容供市民参阅:

1.劳动者入职后,多长时间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试用期的期限怎么约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劳动者如何维护劳动保障合法权益?

如出现拖欠工资、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7.全市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是什么?

县(市、区)

电话

地址

市本级

3317023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三楼

蓬江区

3126621

江门市蓬江区丰裕路5号

江海区

3819749

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新会区

6639147

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台山市

5503456

台山市台城街道东成大道92号

开平市

2213982

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

鹤山市

8933155

鹤山市沙坪水围新村8座138号

恩平市

7720504

恩平市广青街冯如广场侧

8.有网上投诉举报的途径吗?

        劳动者可以通过微信扫描“邑码维权”江门市劳动者权益保障平台二维码,反映劳动欠薪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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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码维权”劳动者权益保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