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725T/2021-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2-01
名称: 江门市消委会系统2020年度受理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2-0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江门市消委会系统2020年度受理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2  浏览次数:-

  据统计,2020年度,江门市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来访、来信、网络等投诉3434宗,已解决2570宗,成功调解率达74.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5.57万元。

  一、消费投诉总体情况

  (一)按性质划分,投诉前三位分别是:

  1.价格问题1322件,占投诉总量的38%。

  2.合同问题685件,占投诉总量的20%。

  3.质量问题372件,占投诉总量的11%。

  投诉性质统计表

项目

数量(件)

百分比

价格

1322

38%

合同

685

20%

质量

372

11%

安全

246

7%

售后服务

74

2%

虚假宣传

40

1%

假冒

30

1%

计量

6

0%

人格尊严

1

0%

其他

658

19%

总计

3434

100%

  (二)按类型划分,投诉前三位分别是:

  1.医药及医疗用品类1400件,占投诉总量的41%。

  2.生活、社会服务类447件,占投诉总量的13%。

  3.食品类201件,占投诉总量的6%。

投诉类型统计表

项目

数量(件)

百分比

医药及医疗用品类

1400

41%

生活、社会服务类

447

13%

食品类

201

6%

电信服务类

178

5%

销售服务

151

4%

家用电子电器类

101

3%

日用商品类

95

3%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50

1%

互联网服务

49

1%

交通工具类

47

1%

教育培训服务

39

1%

房屋及建材类

33

1%

邮政业服务

25

1%

服装鞋帽类

23

1%

旅游服务

14

0%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10

0%

其他商品和服务

571

17%

总计

3434

100%


  2020年投诉总量为2019年的三倍,投诉量增加了2342件。从投诉性质看,价格问题投诉1322件,与2019年比增加1241件,比重增加31%;合同问题投诉685件,与 2019年比增加250件;质量问题投诉372件,与2019年比增加95件。

  从投诉类型看,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1400件,与2019年比增加1393件,比重增加40%;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增加351件;食品类投诉增加170件。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投诉问题以及投诉类型均变化较大。

  二、2020年度主要消费投诉热点

  (一)涉疫情投诉占比最大,这是2020年度投诉量大增的主要因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2020年初涉疫情相关的消费投诉事项激增,涉疫情投诉占比全年消费投诉总量77%。涉疫情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口罩类投诉。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口罩作为防护物资一跃成为最热销商品。从分析数据显示,口罩类消费投诉占2020年消费投诉总量近四成。消费者普遍反映口罩供不应求,引发消费者较多投诉,更有少数商家趁机哄抬物价或捆绑销售,或通过朋友圈、海外代购等渠道销售“三无”口罩产品,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例:2月初,江门市消委会接获不少消费者投诉,反映江门某两大连锁药企在指定门店现场定量销售口罩,认为此举增大群体感染风险。江门市消委会迅速介入,及时建议指导两间药企取消线下排队销售并转为线上预约销售,有效消除疫情传播隐患。后来,受限于网络服务器容量和宽带瓶颈限制,无法容纳大量网上预约购买需求,导致绝大部分市民无法成功预约,再次引发群体投诉。该会再次介入,在了解网络预约塞车原因后,向药企提出改善在线预约服务的建议,同时也将相关情况迅速向政府反映,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自2月11日起,江门市全面推出统一网上预约购买口罩及配送服务,至此关于防疫口罩的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2.酒店、景点退费投诉。疫情初期,涉疫服务类投诉量维持高位,主要原因是各酒店、餐饮、旅行社等单位经营者在疫情初期未能及时跟进落实相关订单退改、退票退费等措施,导致相关投诉数量较大。案例:消费者廖小姐1月25日向恩平市消委会投诉,其反映2019年11月通过第三方平台某度假公司向恩平市某温泉度假景区预订了10间房,预计1月26日至27日入住,并支付了相关费用。由于疫情严重,且其家人曾与广州病例患者有间接接触,不确定家人是否已有潜伏性病毒感染,遂要求退款,但该公司只同意退回50%或延期入住一年。消费者认为此举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督促立刻退款。收到投诉后,恩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马上联系公司积极进行调解,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倡导公司在疫情防控的大形势下,主动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尽量减少消费者的经济损失。最后,该度假公司同意立刻协助消费者在预订平台进行退款,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3.预付卡投诉。疫情期间要减少人群聚集,减少人员出门,众多营业场所只能关门停业,像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预付卡消费场所压力陡增,有关预付卡的消费投诉在疫情期间成为热点。案例:位于蓬江区某婴儿游泳馆因疫情影响于3月9日停止营业。部分消费者为追讨预付卡内的余额,遂向蓬江区消委会求助。该会接诉后,迅速介入调解,及时约谈商家负责人。经多次调解,该游泳馆法定代表人与消费者达成调解方案:退回未使用的游泳卡费用消费者经济损失得以挽回。

  (二)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突出。据统计,受疫情影响,生活、社会服务类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餐饮、住宿服务和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卡消费领域,消费者反映主要问题有住宿环境差、收费不合理;消费者主动中止消费,退款难;经营者擅自变更预付费(卡)合同条约,拒不履行之前办卡时的约定;变更经营信息、搬迁、停业、装修,均没有与消费者进行妥善沟通,给消费者造成不便或损失等。案例:消费者徐女士于7月中旬向蓬江区消委会投诉,反映其曾在位于蓬江区某连锁粥城五福店办理了充值预付卡,多次消费后剩下余额600多元。后受疫情影响,该粥城分店倒闭,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徐女士,通知其可携卡到新会店或良化店等其他分店进行消费。消费者认为此举不合理,侵害了自身权益,要求商家退回预付卡余额。接诉后,蓬江区消委会迅速介入,安排专人联系商家,向其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敦促其履行自身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后,商家同意退回预付卡余额,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三)电信服务类投诉较多。2020年全市通信服务类投诉为178件。电信投诉呈现多个难点,包括有手机资费透明难,“静默开通”“静默扣费”,让消费者不易察觉;开通容易取消难,手机资费不合理;入网容易转网难,通话和网络信号差,转网后相关套餐服务不到位;买套餐容易改套餐难,限制用户更改套餐;骚扰、诈骗电话取缔难,垃圾短信无法退订成功等问题。案例:消费者韦小姐于7月底向江门市消委会进行投诉,反映其于6月底在蓬江区某电讯运营商办理了携号转网业务。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电讯运营商工作人员表示转网后相关套餐还有一条免费宽带赠送,但相关工作人员在上门安装时则表示端口满容,无法有效安装。消费者希望电讯运营商尽快处理。接诉后,江门市消委会迅速介入调解,通过电话联系电讯运营商,敦促其做好相关售后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电讯运营商高度重视相关投诉,迅速安排工程师上门为消费者调试安装,最后排除各种困难成功安装,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四)交通工具类中汽车投诉较为突出。2020年江门市出台购车资金补助、简化购车登记手续、加大农村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等相关汽车消费政策。受政策刺激,较多消费者选择贷款购车,个别汽车经销商以“0首付”“低首付”为利诱,要求消费者选择其指定的贷款公司,贷款公司以“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增加费用,导致最终购车成本远大于汽车实际价格。案例:消费者梁先生于5月16日通过江门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1.2万元预定一台本田皓影2020款240TURBO CVT两驱豪华版汽车(官方指导价格为 19.68万元),该汽贸公司以梁先生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征信为由,要求梁先生与指定的贷款公司签订贷款协议,月供7150元,分48期,合计购车总价为34.32万元。由于实际需支付费用34.32万元远高于该型号汽车的官方指导价,消费者认为该汽贸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向江门市消委会投诉。接到投诉后,我会工作人员马上联系该汽贸公司负责人并积极进行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9000元预付金,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三、消费提示:预付式消费 三思而后行

  当下预付式消费已深入生活的众多领域,在健身娱乐、美容美发、食品餐饮等方面为消费者带来诸多便利与实惠。然而,2020年疫情期间,预付式消费引发不少消费纠纷,特别是教育培训成为“重灾区”。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江门市消委会发布预付式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做到三思而后行。

  (一)谨慎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在健身娱乐、美容美发、食品餐饮、汽车维修等相关领域进行预付式消费前,应当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以便确认相关资质,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消费时,要与经营者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特别明确预付式消费的使用范围、期限、服务内容、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每次消费后,应当保存好购物凭证、服务约定、消费记录等,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警惕教育培训消费陷阱。通过试听体验课程、咨询了解其他学员评价、查看办学资质文件、查看课程资料等,全面确认培训机构是否具有办学资质,以及授课教师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等。在付款前,要先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并仔细查阅所有合同条款,特别留意可能侵犯自身权益的格式条款等。在面对各类优惠套餐时,切勿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或约定,应对相关存在风险进行评估,谨慎选择跨学期、跨年度等需要一次性预付大量学费的套餐。在报名缴费后应当索要正规发票收据,并保留好所签合同、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

  (三)依法理性维权。如出现预付卡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商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也可拨打12345 或12315 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江门市消委会呼吁广大企业强化自律规范,相关行业商会协会联合会应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会员企业守法诚信,切实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广大企业也要做到诚信经营,做一个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良知的经营者,坚持以消费者口碑赢取更大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