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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725T/2025-0010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6-25
名称: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江市监规字〔2025〕2号 JMBG2025019 发布日期: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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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7  浏览次数:-

文本解读:《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实施细则》

图片解读:《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实施细则》

JMBG2025019

江市监规字〔20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何莳萍;联系电话:3168301)


附件

  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为倡导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理念,展现培育布局成果,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培育和布局一批竞争力强、具有前瞻性的高价值专利,推动高质量发展,2025-2027年期间,我市每年举办一次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以下简称“江高赛”)。

  第三条  在江门市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户籍地在江门市的公民或常住人口可报名参加“江高赛”。

  第四条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赛事的组织、评审、结果公告等工作以及市直、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项目的奖金公示和下达工作。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赛事辖区内的组织工作,配合做好赛事实施。

  第五条  “江高赛”按发明初创组和发明成长组分别进行比赛,奖项包括金奖和优秀奖,共设14个获奖名额,每届奖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金奖分为发明初创组、发明成长组,每组2名,奖金最高为10万元/名;优秀奖分为发明初创组、发明成长组,每组5名,奖金最高为4万元/名。

  第六条  “江高赛”在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报名通知,参赛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参赛选手)经过网络投票、初赛评选、线下辅导、决赛评选、颁奖仪式等阶段,评选出金奖、优秀奖。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评选结果和财政预算金额拟定奖金清单,并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拨付奖金,并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发放奖金。

  单位或个人对奖金发放有异议的,可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意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妥善研究后决定是否发放奖金,并将研究结果反馈给异议提出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江高赛”奖金,市直、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项目的奖金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承担,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可参照执行,所需奖金由当地自行承担。

  第八条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江高赛”奖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对下达的奖金执行情况承担指导和监管责任;负责奖金使用安全,落实信息公开等;明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第九条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开展辖区内专项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十条  参赛选手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停止拨款并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附件:

1.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