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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725T/2026-0003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3-31
名称: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无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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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1  浏览次数:-

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22〕7号,附件1)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助标准

  对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给予每家组织50万元质量工作资助资金。再次获得同一奖项的,不重复给予质量工作资助资金。

  三、申报方式

  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项目资助资金纳入我市“免申即享”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主体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企业按照《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完成江惠通平台注册登录操作,并进入“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至4月10日。

  (二)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无需填报信息或材料,在线确认申报主体、资助金额和银行账户等信息即可办理申报。

  (三)企业如对申报信息有异议的,需在4月1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反馈。

  (四)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4月15日前登录江惠通平台,完成对企业申报信息初审。

  (五)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将资助名单和拟分配金额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级、县级财政按照1:1比例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程序,有序发放质量工作资助资金。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在县(市、区)以获奖时的属地为准。

  (二)对再次获得同一奖项的企业(组织),不重复给予质量工作资助资金。

  (三)质量工作资助资金用于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持续推动质量改进、人员质量素质提升,不得挪作他用。

  六、咨询电话

  资助政策咨询:

  江门市市场监管局,3168339;

  系统技术及操作咨询

  江惠通平台技术部,3501712。

  附件:1.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2.2025年度江门市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名单

  3.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4.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1.附件1: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22〕7号).pdf

2.附件2:2025年度江门市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名单.doc

3.附件3: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DOCX

4.附件4: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指南.docx

5.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