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市司法局在开展政府立法工作当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立法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11月17日至26日,在开展我市2021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审查工作过程中,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组成立法调研组,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共11场次。通过制定立法调研提纲,以问题为导向,以了解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为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施工工地作为调研地点,选择覆盖各市区的基层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村(居)民代表作为调研对象,基本摸清了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现状,找到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达到了调研目的。
立法调研组到“江门大桥至北街大桥河滨公园工程”和“玫瑰园住宅项目”与“蓬江建筑垃圾消纳场”开展实地调研,并在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门人才岛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召开企业座谈会。
立法调研组到四市三区开展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有关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在实地调研以及座谈会上,各代表重点围绕我市建筑垃圾分类、排放、运输、消纳管理现状,装修垃圾处理、各部门职责,信息化管理制度以及部门联合执法等问题开展讨论和研究。一些代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践就建筑垃圾管理当中的先进经验进行了介绍,观点鲜明、内容详实,为调研组拓宽思路解决问题提供了立法参考。
立法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下一步,立法调研组将认真研究相关立法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让立法成果准确体现人民意愿,以高质量立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