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打造国家市域社会治理标杆城市。”今年以来,江门市司法局探索建立邑调解模式,搭建多元化解纠纷平台,通过做好“加减乘除”法,推动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做好“加法”,加强品牌创建
一是创建一司法所一品牌,打造坚强的司法行政“前沿阵地”。2021年,司法所创建“一司法所一品牌”活动在全市铺开,全市75个司法所立足各自实际,在多元解纷、社区矫正、法治政府建设等领域精心打磨,打造出了一批特色司法所品牌,有效带动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提升。2022年,将围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等方面持续培育品牌、擦亮品牌,打造更多司法为民新亮点。二是擦亮涉侨纠纷调解品牌,维护华侨华人合法权益。全市建立63个涉侨调解室,有效化解了一批涉侨矛盾纠纷。以台山市台城镇为试点,将热心公益、德高望重的侨胞纳入涉侨人才库,打造侨乡特色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把涉侨纠纷调解室建设成为维护侨界合法权益的有力载体。三是树立个人调解品牌,提升调解工作实效。结合“枫桥经验”创新发展,以创建“一司法所一品牌”为契机,推动基层一线“明星调解员”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室。如江海区“长根调解室”利用榕树下讲法论理的调解模式,将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在榕树下化解,提升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做好“减法”,提高调解效率
一是推动基层调解组织与网格整合,实现“隐患在网格排查、矛盾在网格化解”,将全市近8500名调解员纳入到网格。依托“信访超市+外送”服务平台,以网格为单位,围绕“信访服务、调解优先、援助帮扶、诉讼断后”全链条递进分层多元解纷服务机制,就近就地提供调解服务,全方位排查基层矛盾纠纷隐患,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发现在网格、解决在网格”,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深化与各级人民法院联合对接,凝聚解决矛盾纠纷合力,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加快出台“调解+司法确认”指引,为矛盾化解提高质效。与公证协会印发调解公证对接工作运行机制,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做好“乘法”,推进多方联动
一是依托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群众矛盾纠纷调解申请,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助提供诉前联调、司法确认等诉讼服务,积极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资纠纷、生产经营、损害赔偿、征地拆迁等群众身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继续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衔接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途径。构建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复议与调解及时、有效、规范衔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主动适应社会治理新要求,提高在线调解能力。以“互联网+调解”为抓手,加快构建江门智慧司法平台调解子平台建设,推动调解工作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向发展。向广大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及纠纷当事人,提供一套集法律咨询、线上线下调解、邀请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等多种调解功能的一体化工作平台,并与“粤平安”平台对接,实现一网融合、多元化、全功能、大连通的社会矛盾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平台,覆盖镇街,共享平台建设成果。同时借助“E网络+电视调解”领地,将“敬叔调解室”栏目改版为“侨都调解室”栏目,打造具有侨都特色的调解栏目。
做好“除法”,注重纠纷排查调处
发挥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社区和行业、专业领域,调解员了解群众诉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放大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制定《矛盾纠纷化解后和综合分析评估机制》,各级调解组织认真做好调解后的案件处理、分析、研判、运用成果的“后半篇文章”,达到“化解一起纠纷,解决一批问题,预防一类矛盾”的良好社会效果。今年1-4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324次,化解矛盾纠纷2105件,涉及金额133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