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53F/2025-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2-05
名称: 江门法援注重“四个坚持”实现“四个提升”着力打造我市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0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江门法援注重“四个坚持”实现“四个提升”着力打造我市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发布日期:2025-02-05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江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注重“四个坚持”为切入点、实现“四个提升”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惠民机制,打造响应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精准服务,在传递党和国家温暖的同时,进一步践行“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让良法善治护航民生,让公平正义常暖民心。

  坚持统筹谋划,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站稳群众立场,对标对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扩大免予经济困难核查及不受经济困难限制人员范围,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深入加强与司法机关、仲裁部门的沟通协作,协同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保障律师在阅卷、会见、辩护、代理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民生、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202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34件(包括民事案件967件,刑事案件2253件,行政案件14件),为来访、来电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3881人次,安排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4958份,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5252人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98人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03人次,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76人次,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605人次,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24人次。为群众挽回损失4757万余元,为农民工讨薪2186万余元,获赠锦旗15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细处着眼,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积极打造法律援助为民惠民品牌

  聚焦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维权过程中遭遇的渠道不畅通、信息不对等、申请不便利等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农民工、残疾人等多条“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特殊案件受理、审批、指派1日内办结。压缩审批制度的推行,真正打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大大减少申请人的等待时间和办事成本,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多头跑”的问题。全市两级法援机构为605人次外来务工人员、103人次老年人,498人次未成年人、76人次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优先办”服务。二是实行科学指派。组建涵盖全市405位执业律师的2024年度江门市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全面梳理现有制度,结合最新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细化制定5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奖罚分明,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将民生紧密相关的法律援助落到实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三是优化服务举措。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申请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法援工作人员及律师在线答疑解惑,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聚焦群众“上班没空办事”的难点痛点问题,对于已到下班时间尚未办好的业务实行延时服务便民模式,努力实现群众满意“无忧办”。

  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普法宣传效果,高度精准构建全新发展格局

  一是积极探索宣传载体、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及相关单位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开展“法援惠民生 护苗助成长”“送法暖‘新’”“法援护航 护老爱小”等各种渠道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使广大群众熟知法律援助范围、程序等,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品牌效应,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和覆盖面。二是开展案例评选,弘扬先进典型。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推荐工作,深入挖掘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示范经验和先进典型,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法援故事”“基层案例”,进一步传递法律援助的温度,拉近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充分展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拓宽宣传矩阵,弘扬法治精神。紧紧围绕各类群体差异化的法律需求进行“法治体检”,做好“把脉问诊”,针对全市辖区内商户、退役军人、老年人等不同群体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送法进社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专题宣讲”等宣传活动107场,覆盖受众9096余人次,积极引导辖区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让法治的阳光普照社会每一个角落。

  坚持规范管理、提升法援案件质量,多角度助推服务困难群众根本宗旨

  一是强化标准规范,常态化地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制定《江门市法律援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指南》《江门市法律援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优良标准》。选聘评估专家,聘任20名江门市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专家律师承担案件质量评估、业务培训、优秀案例评选、疑难案件研讨等任务。严格质量评估,组织评估专家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案卷进行了两次抽查评估,严格质量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二是严把质量关口,通过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加大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工作。尝试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与案件补贴发放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提高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从源头上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定期开展法援案卷质量评查,定期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综合运用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督促办案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为群众交出法援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