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汇聚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 护航侨乡高水平对外开放—AI涉外法务成果暨海事仲裁主题分享会”在江门成功举办。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一鸣在大会上作《海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主题分享,作为大会重头戏之一的环节,备受业界和社会关注。
众所周知,江门通江达海、承东启西,拥有414.8公里大陆海岸线和4880平方公里的广阔海域,大陆海岸线占全省1/10,海岛数量全省第二,在珠三角7个沿海城市中大陆岸线最长、海岛数量最多、滩涂面积最大,航运贸易发达。
江门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要构建涉外法治工作大格局,探索推动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简称“深国仲江门中心”)开展海事仲裁服务。
市委有部署,关键看行动。市委全会闭幕后,市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对接深国仲江门中心,共同谋划推动深国仲江门中心开展海事仲裁服务,助力江门深入实施海洋经济提质行动,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建强现代化海洋牧场,打造现代化“海上新江门”。
专门邀请深国仲江门中心在本次大会上作海事仲裁主题分享,就是市司法局落实市委工作安排的有力举措和掷地有声的回应!
(图为: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一鸣在大会上作主题分享)
在分享会上,李一鸣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海事纠纷概述及特点。他表示,海事纠纷具有国际性、专业性、复杂性三个最显著的特征。国际性表现在海事纠纷多为跨境纠纷,需要考虑国际法律、国际公约、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问题;专业性表现在需遵循特别的海商制度、涉及国际海商法、船舶技术、航运惯例等综合知识、专业人员处理;复杂性则表现为法律体系差异、多方利益冲突、证据收集困难、司法管辖权争议等。目前企业常见的海事纠纷类型主要集中在合同类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其他高风险场景。
当前国内对于海事纠纷处理机制主要为协商、谈判调解、海事仲裁和海事诉讼。海事仲裁作为解决海事纠纷的重要途径,在定纷止争,打造稳定的海上法治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与其他途径相比,海事仲裁在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可执行性上具有比较优势。
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治理结构、仲裁员结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结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呈现“六个国际化”,拥有112名专长为海事纠纷的海事海商仲裁员。2016年上线海商法智能分析系统,为海事精准审判提供数据支撑。2017年,深国仲联合深圳海事局创设“调解+仲裁”争议解决机制,与广州海事法院共建海事海商“诉调对接”机制。
(图为:江门航运发达,来源:网络)
可以说,深国仲江门中心探索开展海事仲裁服务,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的独特优势。2025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正式启用新一届仲裁员名册,其中有大量海事海商领域专长仲裁员,覆盖海商运输、海商保险、船舶建造、船舶融资、国际贸易等领域。深国仲江门中心将充分挖掘仲裁员资源,积极推动具有海事海商专长的仲裁员参与江门市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及海洋经济的发展,助力海洋经济提质及建强现代化海洋牧场。
同时,深国仲江门中心将加大与深国仲海事仲裁中心的合作力度,围绕海事仲裁的规则衔接、机制更新等方面联合举办法律专题研讨会及讲座,进一步增强海事海商法律服务配套软实力。积极走访江门及周边城市海洋经济领域商事主体,加强面对面交流,点对点了解市场主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完善海事仲裁规则,提高海事仲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海事海商法律服务的专业性。
向海图强,向海而兴,江门已激活引擎,蓄势待发,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