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壮阔进程中,鹤山市积极响应,在各领域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展现了斐然成绩,连续四年在法治江门建设考评中荣获优秀。为深刻践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凸显鹤山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有力行动,市委依法治市办推出2025年依法治市专题展播,为鹤山全力冲刺全国工业百强县、建好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启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基础上,鹤山正式出台《鹤山市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监督贯通协同,通过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深度衔接,致力于构建全面高效的监督体系,以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工作机制强调市纪委监委与市司法局协同联动,并通过五项核心机制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执法投诉集中领域、复议纠错案件暴露的系统性问题及重大案件廉政风险,明确阶段监督重点并督办落实;二是实施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行政执法领域的普遍性问题,双方互通信息,形成监督闭环;三是开展联合监督与专项检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组建联合检查组进行专项监督,形成监督叠加效应;四是推进信息共享,探索构建“智慧监督”数据平台,实现执法数据、问责处理、典型案例和整改动态等信息共享,提升监督针对性;五是强化责任追究与整改落实,通过“双线问责”机制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方面,通过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深度衔接,让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真正“长出牙齿”,既破解了单一监督力量不足的难题,又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另一方面,聚焦民生关切和营商环境优化,通过整治程序违规、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能,为探索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贯通协同提供“鹤山样本”。
下一步,鹤山市将以机制落实为抓手,持续释放监督效能,紧密结合《鹤山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六项措施》,通过压减检查频次、实施更为全面的“综合查一次”、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等有效举措落实柔性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企业负担,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以监督合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