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红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近日,台山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成功调解一起因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既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又保障了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泥沙成患酿意外,触发矛盾引纷争
2025年1月起,某施工单位在台山市深井镇开展山体高压桩安装工程。由于施工车辆未做好清洁,行车途中不断洒落泥土,在道路上形成泥沙堆积。随着一场降雨让原本堆积的泥沙路面变得异常湿滑,当事人王某、丁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时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检查,二人均有不同程度擦伤,王某胸口疼痛严重,不得不停工休养。在与施工方私下协商赔偿事宜时,双方因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分歧巨大,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
多方联动化干戈,情理交融促和解
面对工程完工在即,道路安全隐患亟待消除,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的严峻形势,深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行动,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深入了解情况。同时,特邀村(社区)法律顾问黎溥律师共同参与调解工作。调解现场,伤者王某情绪激动地表示:“施工方放任泥沙堆积,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我每天医疗费用就要200元,加上停工没有收入,索赔3000元并不过分。”施工方代理人李某则强硬反驳:“施工难免会有泥土洒落,我们已在进山路口设置警示标识,符合安全规范。而且他们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医院检查结果也只是皮外伤,这种赔偿诉求根本站不住脚。”双方各执一词,现场气氛剑拔弩张。
关键时刻,黎溥律师果断介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向双方阐释法律责任认定原则;调解员则以类似案例为参照,引导双方理性看待过错比例。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责任逐渐明晰:王某、丁某雨天驾驶摩托车时未充分注意路况,存在一定疏忽,应承担部分责任;施工方有责任在施工附近的路面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清理路面泥沙消除影响,但事故发生前,施工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负大部分责任。
(矛盾协商现场)
握手言和化纠纷,法治护航筑平安
在调解员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施工方一次性赔偿王某、丁某2000元,并立即清理道路泥沙、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此次调解,不仅让受害者得到合理赔偿,也为施工方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调解结束后,黎溥律师再次向施工方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此次事件暴露出施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预判不足等问题,必须引以为戒,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群众安全与工程建设“双安全”。
(施工方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清理涉事道路)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他们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消除在萌芽,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