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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722K/2020-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2-05
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关于签发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江贸促会〔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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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关于签发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5  浏览次数:-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外贸企业因货物及物流等方面的原因,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为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贸促会可以为企业出具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江门市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

  申请签发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需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一、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二、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三、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信用证等。

  四、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让我市企业及时知晓相关政策。请有需要的企业径直与我会联系办理。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企业可通过业务QQ群、电话等方式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张小姐、邓小姐,业务咨询电话:3507388、3501862,业务QQ群:589207943。

  特此通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