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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722K/2020-0028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12-11
名称: 江门市商务局关于采购广东世界华人华侨进出口商品贸易中心可行性调研服务的通告
文号: 江商务贸发〔2020〕188号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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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商务局关于采购广东世界华人华侨进出口商品贸易中心可行性调研服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2-11  浏览次数:-

  为积极发挥“中国第一侨乡”资源优势,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我市拟对标“义乌小商品城”,建设广东世界华人华侨进出口商品贸易中心(以下简称“贸易中心”)。为全面分析论证建设贸易中心的必要性、可行性,现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就建设贸易中心的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对建设贸易中心开展可行性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一)全面梳理江门建设进出口商品贸易中心的基础。

  (二)深入分析我市外贸产业结构,开展调查问卷掌握我市外贸企业实际情况、面临新问题、发展新路径及新方向。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趋势与国际贸易发展格局,以及江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与新机遇等。调研国内先进地区,特别是浙江义乌等地的进出口商品贸易中心的现状和发展优势。通过权威、全面、真实、有说服力的调研数据,为建设广东世界华人华侨进出口商品贸易中心项目是否可行提供依据。

  二、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二)供应商应当遵纪守法,架构完善,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三)若供应商为社团组织的,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资质。若供应商为非社团组织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四)连续3年组织发动我市200家以上外贸企业填写调查问卷,长期服务于我市外贸企业,熟悉掌握我市外贸企业发展情况。

  三、采购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壹万元(¥110000)。服务商报价时需提供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二)资料提交。有意向的服务商于2020年12月14日前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通过邮递方式提交,提交时间以快递交运时间为准),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1.服务商简介。

  2.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社团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提供服务商资质要求中第三、第四项佐证材料。

  5.提供2019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投标服务商须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标办法

  将通过综合评审,择优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六、联系方式

  接收文件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0号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0-3507352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11日